9月11日,中国船级社(以下简称“CCS”)发布《船舶使用低硫馏分油指南》(2018)(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在2013版指南的基础上,纳入了HFO燃油泵对低硫燃油的适用性新要求,包括弹性部件材料、进机燃油催化剂粉末含量控制、燃油混合兼容性验证、燃油泵运行试验验证、相关图纸资料/试验证据船上保存等。同时,指南补充更新了“中国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中国香港“空气污染管制(远洋船只)(停泊期间所用燃料)规例”、IMO MEPC 280(70)决议等新要求,并根据ISO 8217(2017)修改了指南中有关船用馏分油、船用渣油技术指标的内容。
指南将于12月1日起生效,生效后将替代《船舶使用低硫燃油指南》(2013)。
原文链接:
http://www.ccs.org.cn/ccswz/font/fontAction!article.do?articleId=4028e3d66545a2fa0165c6865851013a
(浙江船协秘书处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