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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S发布《辐照核燃料运输船检验指南》(2018)
    发布时间:2018-09-17   浏览:0  

    9月11日,中国船级社(以下简称“CCS”)发布《辐照核燃料运输船检验指南》(2018)(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是以IMO《国际船舶装运密封装辐照核燃料、钚和高放射性废物规则》(INF规则)及其修正案的技术要求为基础,同时对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和细化,重点补充了船体结构、冗余推进、辐射防护等要求。为申请中国船级社辐照核燃料运输船舶附加标志的船舶提供了相应的技术要求及检验要求。

    指南第1章规定了适用范围及相关定义;第2章规定了入级条件、图纸资料、入级检验及适装证书或符合声明检验要求;第3章规定了稳性要求;第4章规定了消防要求;第5章规定了轮机方面要求,包括货物处所温度控制及冗余推进装置的要求;第6章规定了船体结构要求;第7章规定了货物系固布置要求;第8章规定了电气方面要求;第9章规定了辐射防护,辐射监测及放射性废物管理等于要求。该指南将于11月1日起生效。

        原文链接:

    http://www.ccs.org.cn/ccswz/font/fontAction!article.do?articleId=4028e3d66545a2fa0165c68986600147

    (浙江船协秘书处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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