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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4   浏览:0  

    6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2018年对部分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至此,我国深化增值税改革的3项新政全部落地。在此次选取的部分行业中,就包括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制造业。专家表示,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制造业属于高科技行业,大量的留抵税额将推高船企的财务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税负,不利于船企降低成本,而“留抵退税”有助于合理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支持企业扩大投资,实现技术装备升级,可谓一大政策利好。

    《通知》明确,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行业包括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等18个大类行业。而在这些行业中,《中国制造2025》明确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十大重点领域享受优先退税。

    《通知》要求退还期末留抵税额的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须为A级或B级,同时给出了退还期末留抵税额的具体计算方法,明确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当期退还的税额以纳税人申请退税上期的期末留抵税额和退还比例计算,并以纳税人2017年年底期末留抵税额为上限。同时,《通知》强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和税务部门要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各地2018年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退还期末留抵税额规模,于831日前将纳税人名单及拟退税金额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于930日前完成退还期末留抵税额工作。

    (浙江船协秘书处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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