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11日,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83届会议(MEPC83)在伦敦召开。会议批准了《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公约)附则VI关于“IMO净零框架(IMO Net-Zero Framework)”的修正案草案,并计划在2025年10月正式通过,2027年正式生效。这是全球首个将整个行业领域的强制性排放限制和温室气体定价相结合的法规--全球航运净零排放法规。
IMO“净零框架”目前涵盖了国际航行5000总吨及以上船舶,其中以FPSO、FSIs、钻井平台以及半潜船舶为代表的特殊船型,暂不在规则适用范围内。受管辖船舶每年将核算其燃料温室气体强度值(GFI),并与“净零框架”规定的要求值进行比对分析,满足要求的船舶将直接合规甚至有机会获得资金奖励;不满足要求的船舶则需通过支付排放费用或其他方式满足履约需要。
(来源:“中国船检”微信订阅号,责编:浙江船协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