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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S发布《海船附加标志应用指南》
    发布时间:2019-04-28   浏览:0  

    为了便于使用、更好地服务用户,CCS对《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2章附录1的附加标志进行了全面梳理,针对每一个入级符号和附加标志,研究其内容及技术要求指向,编制了《海船附加标志应用指南》(简称“”《指南》),将于6月1日起生效。该指南所含入级符号及附加标志均基于现行有效的规范、指南以及可接受的其他等效规定,不包括规范历史版本的附加标志。

    《指南》的主要内容如下:1.编制指南所参照的规范、指南以及可接受的其他等效规定。2.入级符号和附加标志的授予条件。3.入级符号和附加标志按照船舶类型、航区或航线限制、特殊任务、货物与装载特性、特殊性能、自动控制、特殊设备和系统、特殊检验、环境保护和货物冷藏装置等分类,并明确其标识要求和排序规则。4.附加标志的中英文对照及内容解释。5.船舶类型附加标志按照干散货类、集装箱、液货类、气体运输类、滚装类、客船类、近海作业类、工程类、挖泥船、非自航类和高性能类等归类,并给出各船型与不同入级符号和附加标志之间的适用关系。6.按照船体、轮机、电气等不同专业划分,给出授予附加标志所需满足“设计/审图技术要求”和“建造/营运检验技术要求”的具体规范、指南以及可接受其他等效规定的指向。

    原文链接:

    http://www.ccs.org.cn/ccswz/font/fontAction!article.do?articleId=4028e3d666135c39016a48de46680bfc

    (浙江船协秘书处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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