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国家海事局发布《远洋渔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以下简称“《技术规则》”),该《技术规则》将于2019年1月15日起实施。
《规则》适用于船长大于或等于24m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或将登记的远洋渔船。长期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水域作业的渔船,或船长小于24m的渔船,可按照国内同类海域作业的渔船法定检验规则执行。如入渔国或地区有特殊要求这,尚应满足其要求。除另有明文规定外,该规则生效之前制造的渔船可继续符合其原先适用的规则、规范的规定。现有渔船在进行维修、改造以及与之有关的舾装,在海事局授权的组织认为合理和可行的范围内应满足规则的要求。
原文链接:
http://www.msa.gov.cn/html/xinxichaxungongkai/gkml/zhfw/TZGGzh/20181228/2BC1E379-E556-4C8A-89A0-485132878060.html
(浙江船协秘书处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