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自律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以及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2021年7月28日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有关精神和要求,浙江省船舶行业协会在此向社会、会员郑重承诺:
一、坚持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按照国务院、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坚决做到不强制收费、不重复收费。自觉接受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和业务指导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二、认真自查自纠,增强自觉性。根据国办发〔2020〕21号、民函〔2021〕50号等文件要求,对本协会的所有收费项目进行了认真自查自纠,自查未发现问题,自查结果已按要求进行上报。今后这项工作将定期自觉组织开展并对外公布结果。
三、持续加强内部建设,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强化章程意识,严格照章办会,不断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员工行为,努力提高科学办会和服务水平,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为我省向建设成“海洋强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奋斗目标迈进发挥积极作用。
四、坚持合规合理开支,杜绝铺张浪费。严格按照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地开支,不浪费,不做无用功,压缩办会成本,坚持务实高效的原则,与广大会员单位共渡难关。
五、坚持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会员监督。充分利用协会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广大会员单位和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提升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主动定期接受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自觉接受会员单位、政府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以上承诺,请会员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