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我省内河航运特色优势,高水平建设“航运浙江”,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航运浙江”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5]8号,简称《意见》),旨在推进基础设施提能升级,促进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意见》提出,到2030年,“建设‘一纵一横’内河运输主轴,实现2000吨级船舶通达海港,干线航道通达60%以上省级及以上产业平台,打响‘泛舟浙里’交旅融合特色品牌,内河航运组织化智慧化绿色化水平保持全国领先”。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先行省,内河航运发展水平跻身世界先进行列”。
为实现上述目标,《意见》围绕“构建高水平航道网络、推动港产融合发展、提升航运服务水平、加快船舶迭代升级、推进交旅融合发展、建设绿色航运廊道、推动智慧安全转型、强化政策保障”等方面共提出23项重点举措。在加快船舶迭代升级方面,《意见》聚焦“加快船舶产业发展、优化船舶运力结构、发展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三个方面,明确要优化内河船舶制造产业布局,培育船舶制造骨干企业,提升船舶维修、拆解等服务能力;大力推进船舶大型化、专业化发展,实施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推动发展96标箱集装箱船和2000吨级干散货船;推广使用电动船舶,联动船舶制造、动力电池等产业发展,同时加快推进甲醇、氢能等动力船舶研发应用,推出一批新能源货船主力船型和具有地域特色的新能源旅游客船船型。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责编:浙江船协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