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杭州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海事船检处(以下简称“杭州船检”)与浙江省船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浙江船协”)就杭州地区船舶检验受理条件现场评审工作进行讨论。
徐强处长、王金彪副处长和汤之臣等杭州船检处室的相关同志,与浙江船协秘书长陈立新、常务副秘书长王殿君、工作人员李璐彤,围绕杭州地区船企受检条件评价工作流程、具体分工及实施规则以及现场评审工作安排等进行讨论,最终双方确定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和有关时间安排。
经过前期紧锣密鼓和各方周密准备,《关于开展船舶检验受理条件评审工作的通知》(杭交管[2021]1号)于2021年1月正式下发。截至2021年2月26日,共收到杭州地区20家船企的申报材料,根据通知要求,浙江船协将协助杭州船检,负责承担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和组织现场评定专家组等具体工作。首批船企受理条件评审结果将于3月底对外公布。
此次受理条件评审工作的开展,旨在进一步加强杭州辖区内船舶修造企业的管理,促进科学引导船企持续进步,整体提升杭州市船舶修造企业的产品质量。浙江船协也将积极发挥行业平台和专家技术力量的优势,全力支持杭州船检开展本次受理条件评审工作,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浙江船协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