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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 海关总署发布2024年度《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发布时间:2024-01-22   浏览:0  

    近日,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进行了调整并公告进口经营者进口放射性同位素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报生态环境部审批后,在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凭证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

    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商务部、海关总署2022年第42号公告公布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同时废止。其中,涉及船舶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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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链接: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zwgk/gkzcfb/202312/20231203463916.shtml

    (来源:商务部,责编:浙江船协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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