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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部门联合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船海产业多个项目列为重点
    发布时间:2023-08-28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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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2日,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到2025年,通过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一批示范项目落地实施,一批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应用,若干有利于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的支持政策、商业模式和监管机制逐步完善,为重点领域降碳探索有效路径。《方案》将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按照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分为三大类。船海产业相关示范项目整理如下:

    源头减碳类: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波浪能、潮流能、温差能等海洋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等两项列入非化石能源先进示范项目。先进安全低成本氢储存、运输装备研发制造与示范应用列入绿氢减碳示范项目。

    过程降碳类:“海底数据中心+海洋清洁能源”示范列入工业领域示范项目。绿色智能船舶示范应用;低碳船用燃料研发生产供应等两项列入交通领域示范项目。

    末端固碳类: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型溶剂或材料,实现低浓度二氧化碳高效低成本捕集的先进技术示范项目列入二氧化碳先进高效捕集示范项目。对于示范项目,《方案》还提出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加强金融税收政策支持和加强资源环境要素保障三方面支持举措。

    通知链接: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308/t20230822_1359995.html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编:浙江船协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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