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共同印发了《共建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积极开展长江干线等航道整治;探索推进嘉陵江流域船型标准化;持续推进港口船舶岸电设施、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设施、LNG等清洁能源船岸加注体系、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布局优化与建设,加大清洁能源动力船舶政策支持力度,以嘉陵江为试点建立新能源船舶示范航道,推广应用电动船舶;开展内河船舶大气污染物监测。实施寸滩国际邮轮母港等绿色生态港口建设示范工程。
《共建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实施方案》:
http://www.cq.gov.cn/zwgk/zfxxgkml/szfwj/qtgw/202207/t20220728_10962471.html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责编:浙江船协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