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实施《2022年福建省电动船舶产业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方案的提出,有助于福建进一步加快电动船舶产业发展。
此次《实施方案》涉及对象为:省内电动船舶电池动力推进系统生产企业、电动船舶制造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直租方式购入电动船舶的单位、电动船舶动力电池租赁企业、引进的央属高水平电动船舶研发设计机构等。
《实施方案》从推动全产业链发展、加快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支持电动船舶推广应用、加强关键技术研究、优化资金管理模式等五个方面提出工作思路和举措,并根据不同项目规模给予对应财政资金补助。
《2022年福建省电动船舶产业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
http://gxt.fujian.gov.cn/gk/zfxxgk/zfxxgkml/gfxwj/202204/t20220419_5895041.htm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编:浙江船协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