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浙江省经信厅印发《浙江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纳入该目录的产品,可享受首台(套)产品保险补偿等政策。
其中舟山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的“152K动力定位穿梭邮轮”、浙江合兴船厂的“9000方(13000吨)双耙吸挖泥船”、舟山长宏国际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的“7500m3LNG加注运输船”、杭州古伽船舶科技有限公司的“水面清理长臂船”、杭州华鹰游艇有限公司的“70英尺双体动力豪华游艇”、宁波中策动力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的“DN6330ZC船用大功率中速柴油机”、扬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7800PCTC汽车滚装船”、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500吨级近岸海洋环境监测船主推进系统”等8家浙江船协会员单位的产品被纳入该名单。
通知链接:
http://jxt.zj.gov.cn/art/2022/3/30/art_1582899_23463.html
(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责编:浙江船协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