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7日,交通运输部官网正式发布《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打造国内水路旅游客运精品航线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利用2年时间,通过开展城市景观游、自然景观游、特色文化游、沿海观光游等不同类型的水路旅游客运精品航线试点,打造一批功能完善、内涵丰富、便捷舒适、安全绿色的高品质国内水路旅游客运精品航线。
试点内容包括,提升旅游客运船舶和设施品质,推进船舶船龄年轻化、品质高端化,适应旅游消费升级需求,加快现有老旧船舶报废更新、提档升级,因地制宜推进船型标准化、系列化。试点要求,提升安全绿色发展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船舶安全性能,发展绿色低碳客运,码头、船舶按规定配备岸电系统,鼓励在具备条件的中短途航线使用纯电动、LNG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动力船舶。
试点工作将于2022年1月至3月启动,2022年4月至2024年3月实施,2024年4月至6月进行总结评估。
通知原文:
https://xxgk.mot.gov.cn/2020/jigou/syj/202112/t20211227_3633560.html
(来源:交通运输部、中国船舶报,责编:浙江船协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