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发布《“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引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无毒无害、低毒低害、低(无)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等环境友好型原料;实施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促进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加强报废船舶等拆解利用企业规范管理和环境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整治力度,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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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wb/202107/t20210707_1285527.html
(来源:国家发改委、中国船舶报,责编:浙江船协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