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在今年7月至12月开展排查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2022年巩固提升,扎实推进三年行动,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收官,保障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稳步推进,保障重大活动及重点时段安全稳定,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行动计划》包括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和11个专项实施方案,分别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9个专项。《行动计划》的目标是到2022年底,力争实现切实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交通运输部在行动工作方案中将通过5项原则要求提升专项整治整体合力,4项主要任务推进专项整治落实落地,强调行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强化支撑保障,严格监督检查,加强跟踪督导,对整治工作不力、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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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em.gov.cn/xw/bndt/202004/t20200421_350279.shtml
(来源:“中国海事”微信订阅号、国家应急管理部官网,编辑部整理编辑)
发布《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6月3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努力实现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的总体目标。
《方案》明确,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从2020年5月进行到2022年底,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四个阶段。海事系统将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重点水域通航安全整治,治理违反水上无线电通信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砂石运输船治理,强化内河船涉海运输治理;开展船舶安全配员检查和《船员服务薄》记载情况专项核查;开展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整治;开展国内船舶救生设备检查;开展船上人员安全操作检查。
《方案》强调,要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摸排重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积极推进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同级人民政府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内容。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开展水上涉客运输安全治理,强化琼州海峡、渤海湾、台湾海峡、长江干线、岛际和封闭水域客船安全监管;开展载运危化品船舶安全治理,严厉查处瞒报、谎报、非法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商渔船防碰撞安全治理。
(来源:中国水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