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省经信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传〔2020〕4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要在船舶行业管理工作中认真履行无动力修造船舶防汛防台的相关职责。
原文链接:
http://jxt.zj.gov.cn/art/2020/3/25/art_1582899_20816.html
(浙江船协秘书处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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