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同时废止。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第十七章船舶部分,分成了包括10万立方米以上液化天然气运输船、1.5万立方米以上液化石油气船、万箱以上集装箱船、5000车位及以上汽车运输船、豪华客滚船、IMOⅡ型以上化学品船、大中型豪华邮轮、2000车位以上汽车滚装船、3000米车道以上的货物滚装船、LNG加注船、牲畜运输船、甲醇(乙烷)运输船、油电混合动力船、电池驱动船及多用途船、极地邮轮、极地运输船舶、极地多用途船、极地物探船等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等15部分。
原文链接: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l/201911/t20191105_1197983.html
(浙江船协秘书处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