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国家海事局发布《关于启用海事船舶检验管理系统船舶检修检测服务管理功能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船舶检修检测服务管理办法》及《船舶检修检测服务机构技术条件》将于8月1日起施行。
为保障检修检测服务管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家海事局组织开发了海事船舶检验管理系统船舶检修检测服务管理功能模块。目前系统部署、人员培训工作已经完成,系统已具备正式启用条件将于8月1日起正式启用模块。
原文链接:
https://www.msa.gov.cn/html/xinxichaxungongkai/gkml/cbjy/tzggcbjy/20190730/26ACD212-D99E-4201-BA69-3DEDF0D5D5BA.html
(浙江船协秘书处摘编)
首页 |协会概况 |会员中心 |服务平台 |综合信息 |项目研究
版权信息备案编号:浙ICP备1104113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59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