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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S发布《海上浮式装置入级规范》2019年第1次变更通告
    发布时间:2019-03-11   浏览:0  

    3月7日,CCS又发布了《海上浮式装置入级规范》2019年第1次变更通告,该通告是在《海上浮式装置入级规范》(2014)的基础上,修订了第1篇第2章第11节2.11.2“证书有效期限”和2.11.3“入级证书的签发与签署”和第5章第12节“不在CCS检验下建造浮式装置的初次入级检验”5.12.1“一般要求”的相关内容。该通告即日起生效实施。

    原文链接:

    http://www.ccs.org.cn/ccswz/font/fontAction!article.do?articleId=4028e3d666135c390169570d906d083c

    (浙江船协秘书处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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